由于山东省战时邮政加盖“总局之章”邮票的发行资有定论。据香港潘塞良先生研究,用于加盖的“总局之章”印章式样有A、B、C、D、E五种,具体字型见文后图示。
加盖后形成盖不同印章的五种面值共九种邮票。A型印章加盖于红色壹分票,绿色二份票,蓝色五分票及黄色壹角票共4种;B型印章加盖于红色壹分票和绿色二分票共2种;C型印章加盖于蓝色五分票1种;D型印章加盖于绿色二分票1种;E型印章加盖于棕色五角票1种(见《中国集邮研究文选2002—2003年》潘鉴良论文)。另外潘先生在论文最后提到据传有漏盖“总局之章”的邮票存在,可惜潘先生未见过该漏盖的实物。
现依据收集的实物资料谈三点看法:
1、“总局之章”印章式样除潘文论述的A、B、C、D、E五种外另存在第六种F型,规格为10毫米*10毫米。
2、五种印章的规格除A型和D型外,笔者依实物实测B型规格为9毫米*9.5毫米、C型为8.5毫米*9.5毫米、E型为7毫米*8毫米都与潘先生论述有异,是否存在多种规格的同式印章需挖掘待证实?
3、五种面值的“山东战邮”原票加盖“总局之章”后形成的品种大大多于九种,潘先生论文中论述的仅为小部分而已。
盖有F型印章的旧票和漏盖“总局之章”印章的邮票
杨兰祺 摘自《中国集邮报》2005年第29期
拙文《山东战邮“总局之章”邮票印章式样》中谈到除香港潘鉴良先生已论述的五种“总局之章”印章式样外另存在第六种即F型的印章,该印章式样在许多图典中均有记载,但没有印章的规格尺寸。按理潘先生不可能不知道此事,估计是疏忽或者是未见到实物而不能确定吧?现依据收集的实物资料首次批露盖有F型印章的旧票和漏盖“总局之章”印章的邮票供爱好者研究和鉴定。
1、黄色壹分(上次披露的为蓝黑色壹分加盖红色印章)加盖红色F型印章销黑色33年2月3日(1944年2月3日):“栖霞战邮代办所”手填日期单线三格式日戳的六方连旧票,该六方连旧票的右下角一枚为倒盖印章的变体票,印章规格为10毫米*10毫米。
2、红色壹分加盖红色D型印章的销黑色“山东”点线三格式日戳的横双连旧票,左边一枚为漏盖,印章规格为7.5毫米*7.5毫米。
3、红色壹分加盖红色B型印章横双连新票,右边一枚为漏盖,印章规格为9毫米*9.5毫米(图2)。上述邮品是笔者编组的《山东省战时邮政“总局之章”邮票》一框邮集中的三件展品。
惊喜之余的困惑
王景文 摘自《中国集邮报》2005年第34期
《中国集邮报》2005年4月8日和19日连续发表了两篇关于山东战邮“总局之章”邮票的文章,我们从作者文中的“论文中论述的仅为小部分而已”及“上述邮品是笔者编组的《山东战时邮政总局之章邮票》一框邮集中的三件展品”的口气来看,可能还有更多的珍罕邮品将陆续披露。我想,这批邮票的发现,肯定将会极大地丰富我国解放区邮票的宝库,将填补山东解放区邮史上的许多空白,有可能解决一批因战时档案不全而造成的许多悬案。作为一个热衷于山东解放区邮票邮史研究的老邮迷得知这一信息,自然是喜不自禁。
不过,在两篇邮文都认真读过之后,我又感到有点困惑不解:老集邮家们追寻一生难得一件的珍稀邮品,一下子大批出现,甚至能编成“一框邮集”,实在令人不可想象,或者说难以置信。从邮票图形看,十分逼真,看不出疑点。当然,要辨真伪,必须看到实物,而且要有一定的水平和经验。
后来,外地有电话来,嘱找一定仔细观察,并提出个人看法。于是,我重新仔细阅读,逐渐地产生了困惑。现在虽然未见实物,看法也拿不准,也遵命将不成熟的看法提出来,供同好研究:
(1)依我看,两文所附5枚地图1分票,原票的版式是完全相同的,这说明它们是同一批新票,可是查遍各种区票图录(其中包括已故林崧先生的旧藏和拙藏的几十枚),1分票的版式,未见有与此版式相同的。为何?也可能这是一种新见版式?
(2)据文中谈,原票的颜色有“黄色1分”和“蓝黑色1分”,笔者也闻所末闻,如是真品,也该是新发现了。据知,地图1分,只有朱红、红、淡红、土黄等颜色。仅1985年10月全国邮展上,出现过一枚蓝色1分票,引起大家怀疑,真假不清。也可能这次会找到根据,解决这个问题?
(3)漏盖双连票上的半个山东邮戳,我看并非当时通用之戳,而且点线似为手描,虽清却不看真。这也可能是我犯了“杯弓蛇影”的毛病?
(4)作者文中,对所列之第一件漏盖“总局之章”邮票,是这样描述的:
“黄色壹分(上次批露的为蓝黑色壹分加盖红色印章)加盖红色F型印章,销黑色33年2月3日(1944年2月3日)‘栖霞战邮代办所’手填日期单线三格式日戳的六方连旧票。该六方连旧票的右下角一枚为倒盖印章的变体票,印章规格为10毫米10毫米。”
这实在是一件“大奇珍”品,可惜不知何故,邮文中未附此图,所以笔者未能得见芳容。
我说它是“大奇珍”,理由是:除了“总局之章”邮票本身就是罕品外,此票还加上以下5奇:1.票色稀奇(黄):2.邮戳特早(使用时间特早的栖霞战邮代办所戳,也是目前发现最早的战邮代办所日戳);3.邮票使用特晚(“总局之章”邮票应在1943年4月前使用,此票却是1944年2月3日);4.六枚大方连票(以往,双连也不曾见过);5.尚含一枚倒盖变体票。
“5奇”集于一身,而且,此物将改写“总局之章”未在胶东使用的历史。
山东区票突然出现这样的“大奇珍”,难免使我“如在梦境”,有点不敢相信。
现在,我尚未见到实物(其实即便见到实物,以我之水平,也未必能辨真伪)。这里,仅就报纸上刊登的文图,提出我的看法和疑问。希望作者和高明邮友能够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