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B-16 加盖“总局之章”邮票不仅是邮票史上一大进步也蕴含着当时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的历史背景。
这套邮票共四张,分别是加盖“总局之章”的各解放区邮票,据有着材料记载,此组邮票有一种一角的邮票,因为当时缺乏加盖“总局之章”图样,就作为了空缺处理,也就没有记录进来。
这套邮票和其它邮票不一样的是这套邮票的材料采用的是正方形的满纸,邮票中的橘黄色深得邮票爱好者研究,所说这章邮票不是山东邮票,而是胶东邮票,具体是什么还有待人的具体研究,这套邮票当时发行数量很多,为防止有的地区私自印制而规定了必须盖印有“总局之章”的图案才能被使用,此套面值分别有壹分贰分五分五角四种,中间采用了不同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