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1日,邮电部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1套1枚,供驻守在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的义务兵试用。这一意在改革军队邮政制度的重大尝试,在部队和集邮界引起极大反响。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8月,邮电部曾经发行过一套“军人贴用”邮票。虽然历经困境,不幸夭折,但多方面造成的经验教训,成为今天改革可以借鉴的一面镜子。总参通信部的军邮专家们,反复深入部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义,其中,还专门听取了集邮爱好者对使用戳记和发行邮票的看法。积极稳妥地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先在沈阳军区试点,成熟后再在全军正式实行。专用邮票自成系列,分批发行,长期使用。这一改革方案得到了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批准。
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非同一般。专用邮票自身的特殊性,密切关联着国家利益和广大义务兵的切身利益。各级有关部门周密制定了涵盖方方面面的规定,以保证试点工作有法可依、顺利施行。
邮人非常喜欢这枚邮票,相对40多年前对黄军邮、紫军邮、蓝军邮的爱称,以及此票红色居主,送其美称“红军邮”。这套新中国发行的第一枚供义务兵专用的邮票,在中国邮政历史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